美国作曲家,音乐活动家。出生于曼哈顿的一个犹太人家庭。孩童时学会拉小提琴与演奏班卓琴,不过他更加热衷于棒球。高中时,他成立过小型乐队,专门在婚礼上和酒吧里演奏些小曲子。1928年进入纽约大学学习金融,同时为一家广告公司打零工,主要工作是写流行歌曲。1930年听了托斯卡尼尼的音乐会后立志成为作曲家,他后来回忆说,“我被舞台上海量的弦乐器震惊了,同时那么多人在演奏。不过更让我吃惊的是音乐,我从没听到过这样的声音,第2天我就立志做一名作曲家。”他从大学退学开始学习作曲,1933年到1938年师从哈里斯学习。1935年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的音乐学位证书。通过哈里斯他结识了指挥家库塞维兹基,他首演了多部W.舒曼的作品。1945年任茱莉亚音乐学院院长。1961年任林肯中心主任。W.舒曼的作品受新古典主义的影响,始终保持调性,善于运用激烈的节奏和复杂的对位。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