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出生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林肯地区,父母都是凯尔特裔的拓荒者。哈里斯5岁时随父母迁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农场生活。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接触音乐,在母亲的指导下学习钢琴,后来又自学了管风琴和单簧管。1919年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经济,业余时间自学音乐。1920年代开始师从于布利斯以及法威尔学习作曲。之后哈里斯与科普兰相识,在科普兰的建议下,哈里斯远赴法国跟随著名教师娜迪亚·布朗热学习作曲。1929年,他结束了在法国的学习生涯返回美国,随后便开始了在美国各大音乐院校执教的教师生涯。哈里斯也是一位伟大的音乐教育家,他为培养美国新一代的作曲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学生,其中最有名的是威廉·舒曼。1979年他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莫尼卡去世。哈里斯在同时代的作曲家中并没有倾向或妥协于任何音乐风格和流派,而是在一生的创作中都坚守着自己独特的创作体系和美学观念,因此被誉为“美国的雅纳切克”、“最具有美国特质的、彻彻底底的美国作曲家”。他的交响曲风格粗犷朴实,大量采用美国民间音乐,以“第3交响曲”最为著名。另外,他还对政治历史题材兴趣很高,写了许多与美国内战和二战有关的音乐作品。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