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协奏曲 L.哈里森作曲

Concerto for Pipa with String Orchestra(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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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erto for Pipa with String Orchestra(1997)
Lou_Har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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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者:卢·哈里森

美国作曲家。出生于俄勒冈州波特兰。早年曾师从于考埃尔以及勋伯格,他早期的作品以打击乐作品为主并且时常和凯奇一同创作以及工作。1943年哈里森搬往纽约居住并与艾夫斯成为好友。他是艾夫斯音乐的积极宣传者,为艾夫斯的作品被音乐界重视以及被大众所知做了大量的普及工作。而艾夫斯反过来在经济上给予哈里森支持,包括将自己普利策奖金的一半分给了哈里森。1947年哈里斯搬往加利福尼亚居住,受印尼加美兰音乐的影响他自己的创作风格开始转变。同时他还受到音乐理论实验家哈里·帕奇的影响,探索基于纯律而不是十二平均律创作作品,为此他还发明过一些专门演奏他作品的乐器。2003年他在印第安纳州拉斐特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他反对20世纪末与大众音乐审美完全脱离的学院派,他的音乐是相对平易近人的。他还喜欢在作品当中采用一些民族特色的乐器(例如古筝、琵琶)和曲调。他有许多其他头衔,其中包括音乐评论家、诗人、环境激进主义分子、同性恋支持者等等。他还于1963年创办了卡布里奥当代音乐节——西海岸最受欢迎和最有威望的音乐节。

体裁:协奏曲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

主奏乐器:琵琶

琵琶是拨弦类弦鸣乐器。演奏时竖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弹奏,是可独奏、伴奏、重奏、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琵琶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最早被称为“琵琶”的乐器大约在中国秦朝出现。“琵琶”二字中的“珏”意为“二玉相碰,发出悦耳碰击声”,表示这是一种以弹碰琴弦的方式发声的乐器。“比”指“琴弦等列”。“巴”指这种乐器总是附着在演奏者身上,和琴瑟不接触人体相异。在唐朝以前,琵琶也是汉语里对所有鲁特琴族弹拨乐器的总称。

时代:现代音乐时期

现代音乐,也称二十世纪音乐,是指自1900年起至今,继承西方古典音乐而来的一个音乐纪元,音乐门派繁多,风格多样。其中著名的有十二音无调性音乐、序列主义音乐、新古典主义音乐、极简主义音乐、机遇主义音乐、微分音音乐、电子音乐、具体音乐等等。不过由于存在理论泛滥、鱼龙混杂等问题,许多现代音乐常常不被广大音乐爱好者所接受。如何纠正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空洞浮躁之风,让广大音乐爱好者喜爱并接受是现代音乐亟待解决的问题。

听觉难度:一般

何为音乐之美?如果你能够游刃有余地欣赏这个听觉等级的音乐,想必你已有了自己的审美标准。可是,不要忘了,音乐之所以迷人,亦有其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也许,音乐还拥有一种直觉之美、一种精神层次之美。就像某些音乐,也许在乐曲风格上并不符合你的审美观,可是你却依然能够被感动、震撼。现在的你已经拥有了比大多数人更高的音乐素养以及更挑剔、更专业的耳朵。你会感觉到孤独,这就是所谓的曲高和寡、高处不胜寒。

共有1条评论

  1. 我觉得可以有个部分介绍一下曲子的背景或者一些有趣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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