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曲家。出生于俄勒冈州波特兰。早年曾师从于考埃尔以及勋伯格,他早期的作品以打击乐作品为主并且时常和凯奇一同创作以及工作。1943年哈里森搬往纽约居住并与艾夫斯成为好友。他是艾夫斯音乐的积极宣传者,为艾夫斯的作品被音乐界重视以及被大众所知做了大量的普及工作。而艾夫斯反过来在经济上给予哈里森支持,包括将自己普利策奖金的一半分给了哈里森。1947年哈里斯搬往加利福尼亚居住,受印尼加美兰音乐的影响他自己的创作风格开始转变。同时他还受到音乐理论实验家哈里·帕奇的影响,探索基于纯律而不是十二平均律创作作品,为此他还发明过一些专门演奏他作品的乐器。2003年他在印第安纳州拉斐特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他反对20世纪末与大众音乐审美完全脱离的学院派,他的音乐是相对平易近人的。他还喜欢在作品当中采用一些民族特色的乐器(例如古筝、琵琶)和曲调。他有许多其他头衔,其中包括音乐评论家、诗人、环境激进主义分子、同性恋支持者等等。他还于1963年创办了卡布里奥当代音乐节——西海岸最受欢迎和最有威望的音乐节。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
我觉得可以有个部分介绍一下曲子的背景或者一些有趣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