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曲家。出生于英国牛津。早年在牛津龙校、格瑞萨姆学院、牛津大学墨顿学院学习。1927年去往巴黎向法国著名女教师娜迪亚·布朗热学习,与活跃于巴黎的众多作曲家如普朗克、斯特拉文斯基、米约、奥涅格、鲁塞尔等熟悉。伯克利还曾向拉威尔学习,拉威尔对其作曲风格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1936年,伯克利与格瑞萨姆学院的老校友本杰明·布里顿在巴塞罗那ISCM艺术节相遇,两人合作了大量作品。二战期间,伯克利在BBC工作。1946-1968年,伯克利任教于伦敦的皇家音乐学院,教授出了一大批杰出音乐家。1954年,他的第一部歌剧首演。1974年被授予爵位,1977-1983年担任切尔滕纳姆艺术节的主席。在他的晚期作品中,他采用序列主义创作,风格昏暗忧郁。1989年在伦敦去世。他的大儿子迈克尔也是作曲家,小儿子尼克则是摄影师。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