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作曲家。出生于印度尼西亚万隆,父亲是一名军人。巴丁斯早年即成为孤儿。返回荷兰后家里人反对其走音乐的道路,于是他进入工业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采矿工程师。直到1937年后,他终于还是决定转向作曲。他的作曲技巧大部分为自学。虽然曾受到过当时荷兰的大作曲家威廉·派佩尔的点拨,不过两人出于对于作曲的理解不同而分道扬镳。1930年,巴丁斯的音乐作品得到上演的机会并获得了成功,之后他开始在几所大学任教。二战后遭受曾与纳粹当局有过合作的指控,音乐活动遂被禁止,1947年得到平反。巴丁斯的音乐作品数量众多,他常采用个性化的调式作曲。1987在马尔海泽去世。现在,巴丁斯的作品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越来越多地得到了演出的机会。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