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拉维亚作曲家,小提琴家,指挥家,音乐理论家。出生于如今捷克的霍莱绍夫。早年情况未知,不过据说他通过学习J.J.富克斯的经典教材“艺术津梁”很好地掌握了对位法,这在他之后的作品与风格中体现了出来。1740年在阿尔高的修道院担任副乐长,不过这个小地方显然不能容得下里赫特。1747年他慕名加入了著名的曼海姆乐团,虽然他的宗教音乐还是收获了选帝侯的青睐,不过他保守的风格和平时的行事风格并不受到乐团的欢迎。1769年他到斯特拉斯堡任职,在那里成为了领军的作曲家,晚年普莱耶尔曾担任他的助手。1789年他在斯特拉斯堡去世。里赫特和约翰·斯塔米茨一样是曼海姆乐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对交响曲的形成贡献卓著。莫扎特曾在给父亲的信中形容里赫特是一个老酒鬼,但是却称赞了里赫特弥撒作品中优美的写作,要知道骄傲的莫扎特可不常表扬他的作曲家同行。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
巴洛克音乐指西方在文艺复兴之后开始兴起,且在古典主义音乐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乐类型,延续期间大约从1600年到1750年之间的150年。巴洛克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后逐渐用于艺术和音乐领域,在艺术领域方面,巴洛克风格的特征是精致细腻的装饰以及华丽的风格,而巴洛克音乐的特点是:加入大量装饰性的音符,节奏强烈、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情感起伏不大而节制。巴洛克音乐创作的发展中心以贵族的宫廷、私人组织的学会以及天主教教会为主,其中又以宫廷最具影响力。此时期的音乐创作除了适合在宫廷里演奏的大协奏曲以外,还有贵族沙龙里带有私密气氛的小规模乐器奏鸣曲,令教堂充满了圣神光彩的弥撒、神剧、受难曲以及丰富的管风琴曲目。另外,歌剧在威尼斯快速兴起,借着音乐和戏剧的结合将情感抒发到最高点。音乐创作从此步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巴洛克音乐时期复调音乐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大小调取代了教会调式,同时主调音乐也在蓬勃发展。巴洛克晚期主调音乐已占主流,被称为“华丽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