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曲家,小提琴家,钢琴家。出生于纽约。父亲是波士顿歌剧团的歌手,母亲曾在莱比锡学习过器乐演奏。格罗菲幼年时跟母亲学习钢琴和小提琴。少年时代,他一边从事家庭劳动,一边学习作曲,还经常到咖啡馆里演奏钢琴。17岁时在洛杉矶交响乐团谋求到一个中提琴手的职位,一直工作了10多年。在这期间,他继续学习作曲,并依旧到咖啡馆或舞厅演奏。1910年,格罗菲被聘请到怀特曼爵士乐队担任钢琴演奏员、作曲兼配器和乐队副指挥。他凭借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音乐感觉和他在交响乐团与爵士乐队的实践经验,努力创作出古典音乐与爵士音乐相结合的作品,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风格。1924年,他成功地为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作管弦乐配器。这一成功使他名声大震,奠定了他在音乐界的地位。1931年格罗菲完成了他最受欢迎的代表作“大峡谷组曲”。这部作品的问世使格罗菲从原乐曲改编者的地位一跃而成为成功的作曲家。1932年,格罗菲结束了与怀特曼的合作,开始了自己独立的音乐事业,主要是作曲与指挥。1937年,格罗菲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成功地举行了由他自己指挥自己全部作品的音乐会。在1940-1941年纽约的音乐季中,他又一次指挥了自己的作品。1972年他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莫尼卡去世。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