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曲家,指挥家。出生于伦敦巴恩斯,父亲是一个美国商人。他先后在拉格比学校和剑桥大学就读,后来进入皇家音乐学院师从于斯坦福,不过与沃恩威廉斯、霍尔斯特等一样,他从这位老师那里所得甚少。一战爆发后,布利斯应召入伍,他英勇作战并曾两度负伤,而他的兄弟则在战场上不幸牺牲。他早年的作品以其先锋性获得瞩目,1922年所作的“颜色交响曲”广受好评,奠定了他作为严肃作曲家的地位。不过埃尔加却不喜欢这部作品,称其为“令人不安的”。到了1930年代后期,布利斯的作品已不再被视为先锋,后代作曲家威廉·沃尔顿以及本杰明·布里顿取代了他作为先锋作曲家的地位。二战爆发后,之前定居在美国的布利斯毅然决定回国,成为了BBC的音乐总监,同时还在英国国会音乐委员会任职。1950年,布利斯被授予爵士,并接替巴克斯担任王室音乐指导。1956年,布利斯作为团长带领英国音乐家团体访问苏联,晚年布利斯也一直继续创作,1975在伦敦的家中去世。
协奏曲指一件或数件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借此着力体现独奏演奏家演奏水准的音乐体裁,所以往往具有强烈的炫技性。举例如独奏乐器为钢琴的协奏曲就叫“钢琴协奏曲”。“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特殊的协奏曲形式,通过乐队一组表现力较强、数量较少、称为“主奏部”的乐器组和另一组数量较多称为“协奏部”的乐器组一问一答的交替来进行。另一特殊形式“乐队协奏曲”则是二十世纪以来许多作曲家为展现整体乐队演奏与自身作曲实力而作的音乐体裁。在二十世纪前后,由于乐队的表现力被逐渐重视,许多作曲家的协奏曲作品往往以“为某乐器与管弦乐队而作”命名,借此强调乐队与独奏乐器平起平坐的地位。但是为避免混淆,我仍然将此类名称统一命名为“某乐器协奏曲”。